乐都区2018年度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公示
浏览:3860次 时间:2018-06-04 来源:本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保障财税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安全有效,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展2018年度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监字[2018]31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区将开展2018年度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018年度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重点专项资金检查主要包括:2017年下达的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2016-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

二、检查时间

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主要集中在6-9月份。

三、检查内容

按照重点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违规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效益、财务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在财政专项资金落实使用中的资金滞留沉淀、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虚列支出、违规支存转移资金等以及财务核算违规等问题;查处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规改变项目用途、擅自变更项目、预决算不实、违反招投标法规、以旧顶新、重复建设、补助对象虚假等问题。

四、其他事项

在开展2018年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期间,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72-862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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