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进一步推进地下水精细化管理,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5〕100号)和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地下水限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青水资函〔2020〕6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地下水限采区范围公示如下:
一、基本现状
乐都区水资源总量为28655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28655万立方米,地下水为11013.88万立方米。乐都区地下水开采主要在湟水干流区和引胜沟地质单元区,现状水平年年取水量198.488立方米,约占可开采量的5.53%,无超采区。目前,虽无地下水超采区,但仍需开展地下水限采区范围划定工作,从而对乐都区地下水限采区范围进行动态管理。
二、限采区划分标准及条件分析
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地下水限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青水资函〔 2020〕65号)内容要求将以下地区划分为地下水限采区。
地下水限采区划分标准如下:
1、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并能满足供水要求的地区;
2、具备其他替代水源条件及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高地区;
3、生态环境脆弱地区。
三、划定结果
根据对乐都区现状地下水超采区域、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具备其他替代水源条件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高的区域以及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调查分析,并综合考虑城市发展、供水管网建设等因素,本次限采区划定范围为雨润镇3个行政村和碾伯镇17个行政村及8个居民委员会现状及规划供水管网范围,覆盖面积22.2KM²。具体见下表:
乐都区管网覆盖区域(限采区)统计表
乡/镇 | 行政村/居委会 | 备注 |
雨润镇: | 大地湾村、荒滩村、深沟村 | 3个行政村 |
碾伯镇: | 沙坝村、下李家村、水磨湾村、王家口村、七里店村、马家台村、李家村、熊沈家村、下教场村、东庄村、东关村、西门村、北门二村、河湾村、西岗村、上教场村、城中村 | 17个行政村 |
文化街居委会、古城东大街居委会、古城西大街居委会 、新乐东大街居委会 、新乐西大街居委会、滨河路社区、水磨营社区 、怡春社区 | 8个居委会 |
四、限采区管理措施
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地下水限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青水资函〔2020〕65号)要求,除《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令)规定的临时应急取水、开展地下水监测调查评价而少量取水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同时应在城市供水能力满足供水要求的前提下,逐步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