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处理5万辆废旧汽车回收及拆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4800次 时间:2021-07-28 来源:本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2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2-8631992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海东市乐都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年处理5万辆废旧汽车回收及拆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乐环〔2021〕60号

2021年7月26日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