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8万吨硅砂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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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年产18万吨硅砂加工生产线项目 | 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工业园西区 | 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海禾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硅砂18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放区、加工车间、筛分磁选车间、成品库、机修车间、沉淀池、清水池、办公生活区等。 | 废气:原料堆场和成品库采取“三墙一顶”彩钢结构,加工车间密闭,硅渣堆放区及道路水泥硬化,硅渣堆放区挡墙围挡,车辆密闭运输,湿式加工。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水厕处理。生产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各池均采取水泥硬化防渗。 噪声:厂房隔声、设备减震、距离衰减、设备维修保养。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乐都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铁粉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大通县鹿通建材有限公司。棒磨后铁棒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当地废品回收站。清理的硅渣定期由大通县鹿通建材有限公司自行清运后回收利用。废机油依托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的危废库暂存,最终委托青海美油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