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海东市乐都友好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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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海东市乐都友好医院建设项目 |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碧水园安置区 | 海东市乐都友好医院 | 青海焕鑫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 | 本项目为异地迁建综合性医院,位于海东市乐都碾伯镇租用碧水园安置区A4区7-9-13商铺,医院为地上二层建筑,建筑面积1100m2,其中1F主要为诊疗、诊断科室,2F为病房及行政办公区,设置床位20张,医护员工15人。 | 1、污水处理站1座,主体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设计废水处理规模8m3/d,同时用除臭剂消除产生的恶臭。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设置10m2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妥善处置。 3、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基础减震,合理布局。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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