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已受理项目: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建筑用砂石矿
浏览:4156次 时间:2021-01-03 来源:乐都区政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规模

总投资 (万元)

1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建筑用砂石矿

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下山坡

海东市乐都区金沙源砂厂

青海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开采、加工生产3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石料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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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0812日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10-2020812日。

电话:0972-8631992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路11号环境保护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1

年加工6万立方米砂石生产线项目

海东市乐都区下杨家村

海东市博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青海省乐都区下杨家村,矿区面积0.1018km2开采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划定,开采深度由+2251+2154标高,并设置建筑用砂石生产线2条,总加工能力为6m3/a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4.7万元,占总投资的41.58%

 

 

 

 

 

 

审批公示:年加工6万立方米砂石生产线项目

一、  批复名称

《年加工6万立方米砂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乐环[2020]49

审批时间: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项目名称:年加工6万立方米砂石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海东博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都区下杨家村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