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
浏览:1469次 时间:2015-09-05 来源:乐都区政府

9月2日,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传来一个令全省企业家、创业者们倍感振奋的好消息:10月1日起,我省将与全国同步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今后,市民投资创业将不必再跑冤枉路,只需申请办理一张“一照一码”的证照,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注册、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缩短企业创办周期、降低投资创业成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10月1日起,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全省各类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中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将原有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合并,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全新登记模式。

那么,究竟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它的实施有什么意义?作为新老企业应该如何办理“三证合一”?具体在哪里办理?9月2日下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定邦,在全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解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彻底改变过去企业登记需要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的传统模式;今后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向工商一个部门提出申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个证照。

【问题二】我省企业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

解答: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与全国同步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底前全面推行“三证合一”、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照一码”。

【问题三】办理期间,以前的证照是否有效?

解答:今年10月1日以前登记的企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过渡期内营业执照的申请换发工作,缴销已经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收取换照费用。

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以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问题四】企业应去哪里申请办理?

解答:今后在全省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将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受理登记申请,改为由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受理,申请人向有登记管辖权的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领取即可。

除了去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网上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办理时有统一的文书规范和格式规范。

【问题五】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有何意义?

解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是维护交易安全、消除监管盲区的有效途径。这项改革对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简化了市场准入手续,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降低了投资创业成本,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是鼓励大众创业、激发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注意事项】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