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浏览:326次 时间:2023-09-25 来源:乐都区政府

近年来,乐都区认真贯彻执行“两条例”,印发《海东市乐都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助企暖企春风行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市场主体增加至28706户,要核心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劳动力市场监管、招标投标等部分指标进入“第一方阵”,营商便利度从海东末位提升85.1,位列青海省前列。

一、营造亲商重商的发展环境。成立由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联营商环境指标优化制度,设立政务、投资、市场、融资、法治环境五个专项工作组。建立营商环境督查激励机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将“营商便利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推进政策、资金、服务直达市场主体,举办“助企暖企送春风,银企对接助发展”对接会,与21家企业签订贷款协议,达成意向审批金额1.58亿元。优化企业账户服务,加快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向市场主体退、减、缓税1800万元。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市场主体信贷资金供给力度,截至2023年7月末,已发放“产业致富贷”“人人贷”“高原牦牛贷”等318笔共计1.52亿元。

二、营造快捷便利的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一窗式”“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改革,做到“平台和清单之外无审批”,一次性告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备案事项,确保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只跑一次,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开展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审批改革,倒逼审批部门提升效率,全面构建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体系,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度,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对象实现市场主体大类全覆盖,公示时间大幅压缩至20天,有效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实施的7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和目录清单公开机制,开展涉企收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办件量145394件,受理各类咨询32283人次,群众满意度达100%。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4户次,清退多收价款137.06万元。

三、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格遵守法规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好《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以及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和助企纾困等系列配套政策,全面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整合运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畅通市场主体问题诉求反映渠道。对辖区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依法查纠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