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坚持“民生为要”全面化解不动产 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浏览:282次 时间:2023-09-11 来源:乐都区政府

自撤县建区以来,乐都区以“提升首位度”为总体目标,加速推进核心城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房地产监管方面部分环节容缺,造成房地产市场管理不到位,其中涉及不动产“登记难”的小区18个11246户,区委区政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把“民生为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研究政策、吃透精神,充分做好工作指导,千方百计解决不动产登记的“疑难杂症”,经过3年多不懈努力,全面化解18个问题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协调推进。乐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领导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18个问题小区,充分了解各小区问题症结,组织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为问题小区“把脉问诊”,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乐都区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小区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项、整改时限;区级层面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列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日常议事内容,动态研究、调整相关化解措施,并从区自然资源、住建、属地乡镇等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分类处置、坚持人民至上的“四个坚持”为抓手,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科学安排部署 ,联合破解难题。在具体工作中,多部门合力攻坚,破解难点、疏通堵点,乐都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乐都区税务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对18个问题小区涉及的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税费等问题,根据省住建厅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青自然资规〔2021〕4号)文件要求,从政策层面寻找依据,对症下药,动态制定化解措施,按照“梳理一个、推进一个、成熟一个、化解一个”的原则,分类分步推进楼盘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作用,由属地乡镇、社区指导企业主体灭失的楼院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不动产办证事宜;对政府开发建设的部分小区,区政府积极担当,指定代办主体,完善相关手续,全面打通办证通道。

细化指标分解 ,强化责任落实。18个问题小区存在的问题细化为用地手续、税费追缴、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 15 项具体指标,制定问题台账、任务清单和解决问题时间推进表,由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因事施策、集体决议,逐步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秉承“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原则,将遗留问题分为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未通过消防验收备案、欠缴税费、土地用地手续不完善、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等5大类,针对文都佳苑、经贸大厦等小区未通过竣工、消防验收备案问题,区政府积极筹措资金370万元,指定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完成质量鉴定和消防验收;针对土地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采取划拨方式向建设单位供地,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完成用地报批相关工作;针对欠缴税费的问题,灵活运用“证缴分离”政策,在碧水源小区、民生小区、瑞丰小区安置小区实行证缴分离,分离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约1.5亿元,涉及住房5000余套。